卫生法学系举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研讨会
发布日期:2012-06-22
2012年6月18日上午,卫生法学系在阶平楼396会议室召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中法律基础部分的教学研讨会,本次主讲人为法律基础教研组成员刘扬老师。会议由系副主任李筱永博士主持,全系教师参加了本次教学研讨会。会议主题是在法律基础的授课中增加以及如何增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相关内容。 刘扬老师从法律体系的观念要素、思想基础和目的以及思路、形成标准与成就、特征、形成的历史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完善等六个方面进行讲解,语言生动活泼,内容清晰翔实,起到了较好地示范作用。法律基础课程负责人陈歆娜老师建议在具体知识点的介绍上再丰富一些;张博源老师提出了值得大家思考的问题,即在讲授该门课程时,非法学专业本科生的接受程度与课程必要信息的输出传递之间的关系;其他老师也作了积极而相应的发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基础”课教材修订和“基础”课教学应充分反映和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相关内容,帮助和引导大学生全面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形成、构成和特征,正确认识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不断增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经过本次教学研讨,全系教师达成共识,就是要在讲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中的法律基础部分时,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相关内容,体现《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体现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体现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与时俱进地进行课程相关内容修订与讲授,这也是坚决落实党中央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